南都記者向《財貿經濟》雜志社求證,對方表示這個域名后綴為.cn的網站實際是假網站,他們已經向百度反映過,但是沒有解決。
《財貿經濟》期刊真假網站對比:上為正規(guī)網站,下為假冒網站。
云南教育出版社主辦的期刊《生態(tài)經濟》同樣也被假冒網站盯上。近日,記者以“生態(tài)經濟雜志”在百度上進行關鍵詞搜索,一個域名為“xintu.shengtaijj.cn”的網站出現在首頁首條。該網站標榜其為官網,有“期刊導讀”,但過往期刊只能查看題目和摘要,沒有全文;有“投稿指南”,卻沒留下郵箱地址。“在線投稿”一欄中,投稿者填寫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提交投稿文章,即可完成投稿。
記者向《生態(tài)經濟》編輯部咨詢,工作人員立即回應:“那是假網站?!备鶕ぷ魅藛T的指引,記者發(fā)現,該期刊的正確投稿只有郵箱和知網入口,“除此之外未開通任何網站”。
假冒《生態(tài)經濟》期刊的山寨網站。
《礦物巖石》是四川省礦物巖石地球化學學會和成都理工大學共同主辦的地質學類學術期刊。該期刊一直沒有開設網站,卻被山寨網站“捷足先登”。期刊編輯部工作人員對此深感無奈:“它還截取了我們好多文章,沒辦法。官網不是編輯部說辦就能辦的,得靠學校,目前還沒弄好?!睋私?,期刊編輯部此前收到過投稿作者對假網站的反映,有個作者還向假網站交了“審稿費”。多個期刊雜志的工作人員一再強調,他們的期刊沒有“審稿費”。
假冒《礦物巖石》期刊的山寨網站。
記者調查:可批量注冊,搭建僅數百元南都記者對比多個學術類期刊雜志發(fā)現,這些紙質期刊上大多只留有地址、電話、郵箱等信息,并未標明網站網址。記者多方了解到,不少學術期刊雜志至今沒有開發(fā)建設自己的網站,有些則是只有公眾號,并在自己的公眾號標注投稿聯系方式。
而許多投稿者為圖方便,一直依賴搜索引擎獲取投稿渠道。這種情況下,有人趁機鉆空子,批量注冊學術期刊的假冒網站,吸引投稿者“上鉤”,以不正當方式牟取利益。
記者調查發(fā)現,網上有同一注冊者批量注冊多個域名,均開發(fā)為山寨期刊網站。被山寨的期刊包括高校學報、專業(yè)領域學術性刊物等。這些假網站的域名后綴均為.cn,據了解這種域名成本更低。記者在萬網查詢,同一名字后綴.cn價格為首年29元,后綴.com為首年63元。
此外,記者查詢發(fā)現,這些域名的IP地址均不在境內。根據《石家莊學院學報》編輯部鈕效鹍的文章分析,大部分假冒網站的主機放置在境外,不受國內域名備案法規(guī)的約束,且價格便宜,一臺服務器可以開設多個網站。
開發(fā)一個山寨期刊網站需要多少錢?某軟件開發(fā)人員向記者表示,不含主機空間和域名的話,只需300元;加上主機空間、域名,大約400多元。開發(fā)人員稱,網站框架搭建完之后,自己填充內容即可,而且后期并不需要特別維護。
代發(fā)論文騙局:收費萬元以上,期刊稱無合作據媒體過往報道的案例,一般被害人向山寨期刊網站投稿后,會有人偽裝成“編輯”聯系被害人,許諾只要交一筆錢,文章就會刊發(fā)。等被害人交了幾千元,之后催問發(fā)稿情況時,才發(fā)現早已收不到任何回應。
雖然這樣的騙術并不高明,上當者卻時常有之?!逗幽瞎I(yè)大學學報》編輯部的王艷軍曾經撰文分析稱,有些投稿者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多花錢就能發(fā)文章;只有提高防范意識,才能保護自身權益不被侵害。
記者發(fā)現,假冒期刊網站還有另一種形式——期刊代發(fā)網。期刊代發(fā)網的網頁通常包含多種知名刊物的信息,起到引流作用。由于監(jiān)管趨嚴,這些網站多數不承認自己的業(yè)務為“論文代發(fā)”,而是稱之為“學術咨詢、期刊推薦、發(fā)表支持、潤色編輯”等。
期刊代發(fā)網站的“學術顧問”向記者介紹了論文發(fā)表的代理流程。其稱,投稿作者支付10%的定金后,他們將文章送審雜志社合作內編,三個工作日出審稿結果;審核通過,簽署發(fā)表服務協(xié)議,支付40%定金;剩余50%定金待收到雜志社用稿通知書后支付。記者咨詢某中文核心期刊的發(fā)表價格,對方表示發(fā)表一篇的總費用為12000元,包括審核、修改、潤色服務費和“版面費”等。
上述“學術顧問”還表示,他們是正規(guī)注冊的企業(yè)單位,“公司合作,誠信經營,簽署合同有保障”,至于合作的方法,“說白了就是花錢疏通”。記者查詢獲悉,其所宣稱的正規(guī)注冊公司位于四川成都,是一家商貿公司,經營范圍和學術方面沒有任何關聯。記者也向涉及的學術期刊求證,該期刊雜志社表示:“沒有和什么公司有合作,正確投稿方式是官網公示的郵箱,其他請不要相信?!?/p>如何治理?專家建議搭建統(tǒng)一投審稿平臺
有法律界人士告訴南都記者,假冒學術期刊網站牟利的行為涉嫌詐騙罪。相關判決案例顯示,此類詐騙罪可獲刑從數年到十年以上不等。
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公布了一起相關判決。被告人陽某虎通過在360搜索引擎進行競價排名推廣,將其假冒雜志社的網站鏈接搜索排名靠前;同時安排多人分別假冒“編輯”等身份,接受投稿人咨詢、協(xié)議退款、轉刊,以及審稿、制作和發(fā)送相關雜志稿件錄用通知。
經鑒定審計,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陽某虎詐騙團伙詐騙2816人次,詐騙騙取“審稿費”“版面費”等所得超過235萬元。法院二審判決陽某虎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此外,記者檢索發(fā)現,各地有關部門也多次開展過專項整治行動。
雖然相關部門對假冒期刊網站的懲治有法可依,但不少雜志社還是感覺到實際應對存在困難。特別是在時間精力有限的情況下,無法一直在網上監(jiān)視,而且即使發(fā)現假網站,需要舉證,提供各種資料,維權成本也很高。面對層出不窮的假網站,多名雜志社相關人士稱,他們只能提醒投稿作者多加注意,辨別真?zhèn)?,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對此,《漁業(yè)研究》期刊編輯部羅娟曾經表示,治理學術期刊假冒網站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需要政府主管部門、執(zhí)法部門、網絡運營商和期刊編輯出版部門等共同參與、共同努力。除了打擊假冒網站、申請官網認證之外,羅娟還提到“搭建統(tǒng)一投審稿平臺”的重要性?!度A中師范大學學報》編輯部王文清等人也發(fā)文提倡,由政府相關部門主導、全國學術期刊參與,共同構建國內學術期刊統(tǒng)一稿件處理平臺,對投稿、稿件處理過程進行有效管理。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馬輝